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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10
  • 浏览次数:157198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最近二年经营活动业绩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供应商以书面密封形式将遴选文件送至中华女子学院,遴选文件应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一览表

3、经国家工商机关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简介

5、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

6、供应商拟提供本项目的课程介绍:综合素养类、通用能力类、成长基础类、创新创业类、公共必修类、个人发展类每类课程提供不少于5门的课程介绍。

本项目采用遴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项目预算为20万元(报价应为含税价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预算及未按要求装订的遴选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响应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必须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2102016时前(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口。

四、关于服务合同延续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合同执行时间延续至不超过三年的期限,每次合同延续时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根据上一年的合作情况,可考虑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465923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     邮政编码:100101

六、其它内容详附件:

|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  附件2报价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