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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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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08〕632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市教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北京高校教学工作调研检查监督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02〕13号)精神,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深入了解北京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各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成功经验,市教委决定继续对2008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的目的
  (一)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客观的描述和分析。
  (二)总结北京各高等学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并通过《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为学校提供经验交流平台。
  (三)深入分析现阶段可能影响北京高等教育质量的因素,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北京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2008年度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状况,如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经费投入及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状况,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状况等。
  (二)2008年度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举措和效果,重点突出学校在本专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做法。
  (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因素分析,应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以使学校的办学质量能够持续提高。
  三、调研方式
  (一)本次调研采取以学校自主检查为主、专家组入校调研为辅的方式。
  (二)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市教委规定的调研内容,在自我检查的基础上撰写自检报告,除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般情况外,要着重反映本校特色和创新的做法,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填报《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学状态部分数据表》。自检报告的字数在5000字左右为宜。
  (三)对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市教委将委托教学管理和教育研究方面的专家进校作深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有关调研事项的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研结果的报送
  (一)各校须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自检报告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教学质量状态数据表》(可在市教委高教处网页上下载)报送市教委高教处。
  (二)自检报告及数据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可报送软盘一份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
  五、调研结果的处理
  (一)专家组撰写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编制2008年《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
  (二)学校的自检报告经专家组筛选后择优编入2008年《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
  (三)学校自检报告的质量将作为北京市教委评价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联系人:赵晓琳 金子琦  联系电话:66075045
  电子邮箱:
jw_gjc@bjedu.gov.cn
  网页:http://gjc.bjedu.gov.cn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