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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选课考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05-07
  • 浏览次数:2481

请公选课的任课老师注意!

12007-2008第二学期(2008春)的公选课的考试按照正常的考试时间进行(第十四教学周62~66)。请任课老师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有毕业班学生的科目请任课老师,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学生的成绩报到教务科,以保证学生顺利毕业。毕业班的学生为04级本科生和06级高职生。

2、关于公选课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

需要开卷或闭卷考试的科目,请任课老师在第十一个教学周结束(516)前,将试卷的AB两套及标准答案(文字版和电子版)提交到教务科。不考试的科目,需要将命题和评分标准提交到教务科。

请相关人员老师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