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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开设素质教育通识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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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04]17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从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全院开设素质教育通识课(以下简称通识课)。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识课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和方法,拓宽基础,强化素质,为适应21世纪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打下基础。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        遴选标准

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及其思维方法;

2)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

4)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素养;

5)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2.课程分类

根据通识课设置的目的、原则和学院现有学科的特点,课程分四大类:

1)人文类(语言学A1、文学A2、哲学A3、历史学A4

2)社科类(经管类B1、法学类B2、教育类B3

3)理工类

4)艺术类

3.课程开设要求:通识课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骨干承担。课程内容重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而非讲授知识细节。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一门课一般为2个学分,每周2学时,在一学期内完成。

三、实施办法

1.课程遴选。根据课程设置原则,通识课主要来源于各门学科中以根本性或基础性知识为内容的学科基础课程。学院计划首批重点建设40门左右通识课,学院可以给予通识课程12个学期的建设期。学院将对每门通识课的课程建设提供3000元的经费支持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拟重点建设的通识课程有:

1)人文类(语言学A1、文学A2、哲学A3、历史学A4)(18门):

A1类:日语入门、英语口语、英语翻译(口译与笔译)、英语写作、德语入门、俄语入门;

A2类: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经典赏析;

A3类:哲学原理、中国文化、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女权主义研究、逻辑学、佛学研究;

A4类:人类的故事、西方文明史。

2)社科类(经管类B1、法学类B2、教育类B3)(23门):

B1类(10门):经济学原理、诺贝尔经济学奖史话、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投资学、国际金融、管理学原理、管理思想流变、信息经济学;

B2类(6门):妇女法、经济法、以案说法、法律思想史、中国社会问题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B3类(7门):教育学原理、教育管理学、比较教育学、中国教育史、西方教育思想、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创造学概论。

3)理工类(5门):生命起源、科技思想史、诺贝尔数学奖史话、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普通心理学。

4)艺术类(5门):艺术史、名曲欣赏、建筑史·雕塑史、艺术哲学、美术名作欣赏。

2.教师遴选

各系部组织教师按照学院通识课建设要求进行任课申报,请各系部将本部门教师“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申请表”(见附件1)汇总于112之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隶属非各系部的教师,请在获得本部门的同意后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112。学院在各系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筛选。

3.学生选课。通识课只在若干基本学科领域对学生作出学分要求,至于选什么课,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钻研,全面发展。

4.通识课从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开设。2004级学生,毕业时应在本专业所在学科之外的其他领域修满至少10学分的通识课(其中,一般应在第一大类选修至少4学分;在其他三大类每类至少选修2学分)。2003级学生应至少修读6学分,2002级学生应至少修读2学分,选修领域不限。2001级学生不作要求。

5.各系的学科基础课原则上都应对其它系部开放。当前,在通识课资源还不十分丰富的情况下,学生跨系选修这类课程可以视为通识课,计入通识课学分。原文理互选课、艺术选修课学分纳入通识课学分计算,不再另外要求。

6.原公共选修课部分课程仍可作为任选课继续申请开设。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申请表

2.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建设要求

3.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附件1

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申请表

 

                                                                                                                         填表时间:       

开课单位

 

课程编号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周学时

 

课程英文名称

 

课程学分

 

授课对象

 

先修课程

 

教师姓名

 

年龄

      

职称

 

所属领域

 

课程简介(为了便于学生选课,请不少于200字,可另附页):

 

 

 

 

 

 

 

 

 

 

未来三年内开课计划及开课承诺:

 

 

 

 

 

教师签章:

       


 

作者译者

 

书名

 

出版社

 

出版年

 

教材

 

 

 

 

 

作者译者

书名

出版社

出版年

参考书(必须填写,不得少于5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任课教师教学科研简历(其中包括时间、年龄、职称、所在院系、教学科研成就等,可另附页):

 

 

 

 

教学大纲(请另附页,要说明有关教学环节的安排:包括课堂讲授,比例应小于90%;讨论,比例应大于10%;读书报告或小论文。还要说明考试要求,及在考试中几个教学环节所占考试成绩的比重等)

系部意见(请就师资水平做出评价,并对开课时间及能否按时开课作出承诺):

 

 

 

系部主任签字:

                            

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附件2

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建设要求

 

序号

建设项目

   

备注

1

课程主讲人

一般具备讲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语言类可适当放低标准),教学水平、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态度认真。

 

2

教学内容

1)以主题或问题的形式组织教学内容;(2)要将新知识、新信息引入课堂;(3)教学内容安排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由易到难、层层深入、逻辑性强,教学环节配合紧密。

 

3

教学方法

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4

教学手段

运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5

课程考核

对学生有一套完整的考核办法,课程最终成绩评定应由考勤、讨论、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指标来决定。(1)平时作业、测验要求严格,并有完整、详细的成绩记载;(2)考试内容应能检测学生读书和自主学习的情况,注重对知识和能力的考核。

 

6

教学文件档案

1)教学大纲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项目完整、使用效果良好;(2)认真制定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安排科学合理;(3)选用优秀教材或编写高质量的讲义,具有能满足教学要求、反映课程特色和适应本校特点的教学辅助材料(4)有完整的教学档案(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习题集、试卷、试卷分析及总结、教学活动资料等)。

 

 

附件3

中华女子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为加强学院素质教育通识课程(以下简称通识课)建设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范围

1.调研差旅费;

2.文献资料的购置、查阅、复制、编印、翻译等费用。

二、经费使用时限

学院批准建设之日起至课程开设两个教学周期止。

三、经费审批和管理

1.学院通识课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其经费预算报财务处。

2.通识课建设经费一次核定,全额拨付。经费下达后,由教务处、财务处签章后支付。

3.通识课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专款专用,单独立帐。

4.通识课建设经费严格按照批准的额度使用,超支不补。

5.经费报销由课程建设负责人签字,到教务处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6.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识课进行不定期检查,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于检查通知下发后两周内及时报送经费使用报告。课程开设两个教学周期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

7.经检查不能按学院通识课建设要求进行课程建设的,教务处将通知财务处暂缓或停止报销。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经费的将冻结直至撤销、追回其课程建设经费。

8.建设较好的通识课,经过课程建设负责人申请,学院可以考虑追加资助经费。

本办法自20041230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