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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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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

为了培养学生的研究与创业能力,推动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要求

1.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专业、跨二级学院、系、部组队,但同一项目只能向一个教学院、系、部申请。每个团队不得超过3人,且只能选择1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2.每名学生限参报一个项目,已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如发现重复报名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学生组队时应注意成员的在校时间,即团队成员在校时间不能少于项目执行时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

4.学生自主选题,要求选题新颖、目的明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5.每个项目需配备1名校内导师,如有特殊需要可配备1名校外导师。指导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或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聘请。

三、计划立项数和经费资助金额

本次申报计划确立6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5000元。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与评审将使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跟教务管理系统一致,登录系统后请下载、阅读操作手册,申报过程中遇问题可加入QQ455305806进行咨询,加群请注明班级和姓名)在线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34日至313日)。学生登录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在线提交项目申请,其中经费预算部分严格按照《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细则》(附件1)制定。

2.指导教师评阅35日至314日)。指导教师在线审阅学生的申请,并签署意见。

3.二级学院、系工作小组评审315日至323日)。

4.学校审核(324日至331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对二级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系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8116日

 

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