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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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文件的要求,学校需上报2016-2017学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实验室相关数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如实填写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202.4.130.200:81/)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各填表部门负责对所填数据进行检查、核实,经审核无误后打印,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主楼24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jianjiaoxue33@163.com。报送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20日。
三、请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四、部门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创新与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刘振辉,电话:84659599。
教务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