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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校课程标准建设教研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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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课程改革工作,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我校教育教研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课改教研小组。请按照个人自主申报、院系择优推荐的原则,完成课改教研小组成员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在校任教3年以上。

3.乐于学习,勤于探究,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理论水平;能积极投身新时期的课程改革建设,对当前实施的课改和与之相关的工作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4.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课程资源整合与开发能力和课堂教学评价能力。

二、选聘程序及办法

1.自主申报。各院系教师依照申报条件自主申报。

2.院系推荐。按照申报情况,结合各院系实际进行推荐,每院系部各推荐1名,并于1015前将推荐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

3.汇总认定。教务处将根据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并结合学校学科发展情况,确定课改教研小组成员。

 

 

教务处 

2019108

 

|  中华女子学院课程标准建设教研小组成员申报表.doc